明水县光荣乡卫生院原院长陈洪峰处理不合理费用问题。2016年至2019年,陈洪峰为处理加班期间产生的饭费,利用职务之便,虚开燃油费发票6287元入账核销。2021年5月,陈洪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