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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办升学宴工作要求
来源:明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5

关于落实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工作要求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检查组:

6月24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禁操办“升学宴”的提示》。近日,省纪委监委对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请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本周内,县纪委监委将通过谈话提醒、下发通知、会议要求等方式督促全县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有子女参加高考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重申纪律规定,组织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填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及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备案。具体分工如下:

1、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联系县处级领导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填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同时,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处级部门领导干部,由本单位(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开展廉政谈话,重申纪律规定。

2、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负责联系负责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填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同时,督促对所负责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廉政谈话,重申纪律规定。

3、各乡镇纪检书记负责联系本乡镇党委政府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填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同时,督促本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廉政谈话,重申纪律规定。

二、严格监督问责。要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通过明察暗访、日常监督、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我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顶风违纪、违规操办问题从严查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三、及时上报情况。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检查组,于85日前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所负责联系单位的《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及廉政谈话复印件(装订成册)。每月20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明水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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