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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镇务本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波非法占有村集体林地补偿款问题
来源:明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2

2018年,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途径永兴镇务本村占地施工,占用务本村村集体林地9940.78平方米,村集体所得补偿款共计147,334.32元。2020年因占用林地超宽,追加补偿款77,983.80元,两次共计225,318.12元,两次村集体林地补偿款均未打到村集体账户上,而是全部打入王波在农商银行开办的账户上,其中74,631.32元为其个人购买农用机器,剩余钱款150,686.80元,被用于核销村饭费、车费、环境整治和因雇佣人员工伤支付住院费。2021年5月18日,明水县纪委常委给予王波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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