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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 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明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2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中省市直驻明各单位: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化、法纪意识淡薄,置疫情防控外防输入严峻形势于不顾,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严重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严明法纪,强化震慑,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和县委工作要求全面有效落实,县纪委监委就近日查处的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通达镇集体村支委张福喜等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2021年5月26日,明水县通达镇集体村居民莫某某从日本乘坐CZ8102次航班飞往广州机场,经在广州集中隔离14天后,于2021年6月10日乘坐CZ3615号航班到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当日下午乘坐出租车于17时15分到达通达镇集体村家中。按照明疫指公[2021]30号文件公告要求,莫某某应该采取闭环管控,由县卫健部门点对点对接,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由于通达镇集体村相关人员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化,置外防输入严峻形势于不顾,对境外返乡人员漏管失管,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莫某某采取闭环管控。

经核实,通达镇集体村十户联保责任人王东、通达镇集体村网格员唐永超,未主动联系莫某某询问返乡班机和具体返乡时间,未在莫某某返乡的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隐瞒不报。上述二人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通达镇集体村支委张福喜在集体村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2021年6月22日,县纪委常委会决定对张福喜立案审查。同时,对通达镇人大副主席、集体村党总支书记于海民、通达镇负责排查工作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王刚及通达镇分管疫情防控副镇长李德春对疫情防控工作疏于管理,对上述三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给予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处分。通达镇集体村境外返乡者莫某某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树立人民生命安全至上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纪委监委将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地实施全面监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遵纪、不守法、推脱扯皮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明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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