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树元,男,满族,1966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3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任自合村出纳员,2002年3月任自合村会计,2021年4月自合村农民党员。
明水县繁荣乡自合村会计孙树元利用职务便利以王海荣、吴淑珍、赵秀芳名义上报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192亩,共骗取生产者补贴款39,172.93元,被其非法占有,用于家庭生活支出,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
孙树元作为中共党员、原村干部,在政府委托从事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涉嫌贪污,已构成违纪违法。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经2021年6月20日明水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树元开除党籍处分。